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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rious World 利用規約

curious-world(以下簡稱「甲」)針對甲所營運的「線上英文會話」上提供的線上英文會話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為希望申請及使用者(以下簡稱「乙」)利用本服務制定以下利用規約(以下簡稱「本規約」)。
乙必須同意本規約及甲另行制定的隱私權政策(關於個人資料處理)(以下簡稱「隱私權政策」)。此外,甲視為乙在進行本服務註冊申請時,已同意本規約的所有條款。

第 1 條(本規約的範圍)

本規約的適用範圍除甲在網路上提供的網站(以下簡稱「本網站」)外,亦包含甲透過電子郵件等向乙發出的資訊。
此外,本規約中使用的總稱定義如下:

  1. 本服務提供的網路講座稱為「課程」
  2. 本服務提供的英文會話 講師 稱為「講師」
  3. 乙在註冊本服務時輸入的註冊資訊中記載的電子郵件地址稱為「指定電子郵件地址」
  4. 負責該課程的 講師 稱為「擔當 講師」
  5. 預先保留擔當 講師 與課程時間稱為「預約課程」

第 2 條(本服務的註冊申請)

第 1 項

乙應透過甲規定的方式進行本服務的註冊申請。此外,乙在註冊本服務時,必須確認並同意以下事項:

  1. 確認通訊環境不會對利用本服務造成障礙
  2. 提供英文會話服務的 講師 中,包含甲的正職員工、兼職及臨時工
  3. 甲可透過電子郵件向乙進行關於本服務的通知、廣告、問卷調查等
  4. 為了提高客戶服務應對品質等,可記錄、錄音、保管乙的諮詢內容等

第 2 項

乙在註冊本服務時使用的電子郵件地址、密碼等登入或利用本服務所需的資訊(以下簡稱「密碼等」),可用於本服務。

第 3 項

乙應透過甲規定的方式進行本服務的註冊申請。若乙符合以下規定的事由,甲可拒絕該註冊申請,若已註冊,亦可取消該註冊:

  1. 判斷為不存在或恐不存在時
  2. 恐由同一人註冊多個帳號或已註冊時
  3. 註冊時有虛偽、誤記或漏填時
  4. 申請時因違反會員規約等,正受到帳號停權、強制退會處分或不被核准會員契約申請,或過去曾受過此類處分時
  5. 該申請人申報的結算方式結算資訊被結算公司視為無效時
  6. 乙過去曾怠於支付款項時
  7. 其他甲判斷為不適合作為本服務使用者時

第 4 項

密碼等必須由乙嚴格管理。甲可憑登入時輸入的密碼等與註冊資訊一致,視為利用本服務者為乙本人。

第 5 項

乙不得讓第三者使用密碼等。此外,亦不得進行轉讓、借貸等予第三者。

第 6 項

乙若忘記密碼等或懷疑被第三者非法使用時,應立即聯絡甲並遵循其指示。此外,乙有義務賠償因延遲通知而產生的所有損害等。

第 3 條(註冊資訊的變更)

乙希變更自身的註冊資訊時,應透過甲規定的方式延遲辦理註冊資訊變更手續。此外,即使乙因延遲辦理該變更手續而受損,甲對該損害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 4 條(禁止行為)

第 1 項

乙在利用本服務時,不得進行以下規定的行為:

  1. 將乙利用本服務的權利轉讓、使用、買賣、變更名義、設定質權或提供擔保予第三者
  2. 將密碼等轉讓、借貸等予第三者或讓第三者使用
  3. 侵害甲的名譽、信用、著作權、專利權、實新型專利權、設計權、商標權、肖像權、隱私權
  4. 違法行為、違反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的行為
  5. 妨礙本服務營運的行為
  6. 將本服務用於營業行為、營利目的及其準備的行為
  7. 勸誘或助長本服務其他使用者、講師 進行違法行為
  8. 致使本服務其他使用者、講師 遭受經濟、精神損害或不利的行為
  9. 犯罪行為及連結至犯罪行為的行為
  10. 對 講師 的騷擾、不良行為等妨礙課程進行的騷擾行為
  11. 探聽 講師 的雇用條件、呼叫中心地點、網路連線等甲一般未公開的機密資訊
  12. 向 講師 進行宗教、政治團體、多層次傳銷(直銷)等的勸誘行為
  13. 不論線上或線下,乙本人或其代理人企圖與 講師 進行個人接觸的行為
  14. 勸誘 講師 在與甲競爭的服務或企業工作的行為
  15. 對甲的 講師 及客戶服務人員進行謾罵、恐嚇行為,或妨礙客戶服務業務進行的行為
  16. 由多個使用者共用一個帳號的行為
  17. 註冊多個帳號的行為
  18. 讓乙以外的 2 名以上第三者參加課程的行為(乙在進行課程時可讓 1 名第三者參加)
  19. 在爛醉狀態下參加課程的行為
  20. 過度暴露肌膚的行為、穿著導致暴露肌膚的服裝或內衣等致使 講師 感到不安或負擔的行為
  21. 未經甲許可公開課程內容、圖像、影片或音訊的行為,或有此風險的行為
  22. 無文字輸入、音訊日誌、影像日誌的課程行為
  23. 其他甲判斷為不合適的行為

第 2 項

關於是否符合前項禁止行為的判斷,由甲自行判斷。此外,甲對本項的判斷不承擔說明責任。

第 5 條(罰則規定)

第 1 項

甲若判斷乙進行了第 4 條規定的禁止行為,不論服務提供狀態為何,可不經預先通知即對乙進行中止、中斷、停止利用本服務或取消註冊的處分。

第 2 項

若乙因前項理由受到處分,甲完全不退還乙已支付的利用費用。

第 3 項

在課程中或課程外與 講師 發生私下糾紛時,甲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 4 項

因乙違反前項行為導致甲或第三者受損時,即使在退出本服務後,乙仍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且在任何情況下皆有義務賠償甲所產生的損害。

第 6 條(電子郵件通知)

第 1 項

甲發送關於本服務的重要資訊時,即使乙設定為拒絕接收所有來自甲的電子郵件通知,甲仍可發送電子郵件。

第 2 項

透過電子郵件進行的通知,以發送至指定電子郵件地址即視為完成。

第 3 項

乙必須變更關於指定電子郵件地址的各項設定等,以允許接收來自甲的電子郵件。

第 4 項

若因指定電子郵件地址有誤、誤記或乙怠於變更接收設定導致甲的電子郵件未送達乙,甲對該未送達不承擔任何責任。此外,乙有義務賠償因該未送達而產生的所有損害等,且在任何情況下皆不得追究甲的責任。

第 7 條(本服務的利用)

第 1 項

乙在利用本服務時,必須確認並同意以下事項。此外,乙在完成本規約第 2 條第 1 項規定的本服務註冊後,經甲透過電子郵件發出承諾通知即可利用本服務。

  1. 為了確保或維持本服務的一致性,可記錄乙的課程內容等必要資訊
  2. 為了順利提供本服務,可能在課程中確認課程內容等

第 2 項

乙在註冊完成後,自甲在甲的系統上確認到首次支付利用費用之日(以下簡稱「利用開始日」)起即可開始利用本服務。

第 8 條(課程)

第 1 項

每一堂課程為 25 分鐘。此外,除非有特別規定,否則課程時間在任何情況下皆不得中斷。

第 2 項

若乙遲到課程開始時間 5 分鐘以上,課程將自動取消。遲到未滿 5 分鐘則可進行課程。但課程時間為從 25 分鐘中扣除遲到部分後的時間。

第 3 項

若乙進行了本規約第 4 條規定的禁止行為,或甲判斷為符合時,可結束該課程。

第 4 項

為了提高課程品質,可能會對部分課程進行錄音,乙預先同意並理解其參加的課程可能被甲錄音。

第 9 條(預約課程)

第 1 項

乙可利用預約課程。此外,預約課程在該預約反映於本服務上乙的預約狀況時即視為成立。

第 2 項

乙取得預約課程的截止時間為該課程開始時間的 6 小時前。

第 3 項

乙可取得未來 7 天內的預約課程。

第 4 項

除上述項目外,乙應遵循甲在網站上另行規定的規則。

第 10 條(利用費用・利用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 1 項

乙應支付甲另行規定的利用費用作為利用本服務的對價。此外,乙應負擔利用費用的消費稅及其他附加稅金。

第 2 項

乙應在「會員註冊畫面」或「結算畫面」中,透過甲指定的結算方式向甲支付利用費用。

第 3 項

利用費用除非乙辦理退會,否則利用契約將以相同條件,在乙加入的以下各個方案(以下簡稱「加入方案」)的契約期間內自動續約。

第 4 項

本服務的利用費用按前項契約期間單位支付,乙向甲支付的利用費用不論理由為何皆不予退還。但因可歸歸責於本公司的理由而未提供本服務時不在此限。

第 5 項

即使因系統障礙或結算失敗等導致利用費用未正常支付,若乙未辦理退會,甲仍會向乙請求日後的利用費用。未支付費用的結算處理將自動嘗試透過已註冊或已變更的帳單資訊進行。此外,在該結算請求前已辦理退會處理者則不予請求。

第 11 條(本服務的有效期間)

第 1 項

本服務的可利用期間自首次結算日(請求日)起算,以符合加入方案的契約期間為有效期間。

第 2 項

可利用期間內不得中斷利用本服務。

第 3 項

可利用期間可透過支付利用費用進行續約。

第 12 條(退會)

第 1 項

乙應透過甲另行規定的方式進行退會申請。若退會申請無誤,自退會手續完成時起喪失利用資格。此外,在甲確認退會申請並發送手續完成的電子郵件等時,視為退會手續完成。

第 2 項

隨時可進行退會申請。但除非在加入方案契約期間結束的前一天為止進行退會申請,否則利用契約將自動續約。

第 3 項

乙自退會完成時起,喪失關於本服務的所有權利,且不得向甲進行任何請求。

第 4 項

若因乙關於本服務的行為等導致甲或第三者受損,即使在退會完成後,乙仍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第 13 條(註冊資訊的處理)

第 1 項

甲僅為提供本服務之目的使用乙的註冊資訊。

第 2 項

甲未經乙預先承諾,不得向第三者公開乙的註冊資訊。但以下情況不在此限:

  1. 基於法令時,及需要協助國家機關或地方公共團體或受其委託者執行法令規定的事務時
  2. 為了保護人的生命、身體或財產而有必要,且難以取得當事人同意時
  3. 針對乙違反利用規約的行為採取包含法律措施在內的必要措施時

第 3 項

關於乙的註冊資訊中符合「個人資料」的資訊,甲應依照隱私權政策進行處理。

第 14 條(本服務的中止・終止)

第 1 項

甲可透過預先在網站上公告或向乙發送電子郵件通知,中止或終止本服務。此外,因國內外政治情勢、自然災害等、伺服器等障礙或其他不可抗力事由導致難以提供本服務時,可不經預告中止本服務。

第 2 項

乙預先同意在菲律賓共和國的國定假日可能無法利用本服務,或可利用的課程可能較平時大幅減少。

第 15 條(損害賠償責任)

乙若違反本規約,甲可向乙請求賠償因該違反行為而產生的直接或間接損害或損失。

第 16 條(著作權及所有權)

第 1 項

關於本服務的商標、標誌、記載、內容等的著作權、所有權,全部歸屬於甲。乙未經甲預先書面承諾,不得使用該商標等,或在雜誌、其他網站上轉載、修改、複製等超出利用本服務目的之行為。

第 2 項

乙若違反前項規定,甲可對乙採取基於著作權法、商標法等之各項處置(警告、告訴、損害賠償請求、禁制令請求、恢復名譽措施請求等)。

第 17 條(免責事項)

第 1 項

乙預先同意,對於因以下各條項規定的事項而產生或相關的所有損害,甲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1. 利用本服務時,無法獲得滿意的利用時
  2. 因提供課程數量不足而起因時
  3. 乙無法取得希望的特定時段預約課程時
  4. 乙無法取得希望的特定 講師 預約課程時
  5. 因 講師 所在地停電或通訊障礙等導致不得不中止課程時
  6. 因乙的訊息或資料遭到非法存取或非法修改,或其他第三者行為而起因時
  7. 本服務提供的課程學習效果、有效性、正確性、真實性等
  8. 關於本服務由甲介紹、推薦的其他公司服務或教材等的效果、有效性以及安全性、正確性等
  9. 課程中因乙自行負責接收或開啟的檔案等導致病毒感染等損害發生時
  10. 因乙的疏忽導致遺失或無法使用密碼等而無法利用本服務時
  11. 本服務提供的所有資訊、連結對象等的完整性、正確性、最新性、安全性等
  12. 來自本服務或連結至本服務之由甲以外的第三者經營的網站內容及其利用等

第 18 條(本服務的時間表示)

在本服務中,利用開始日、各項費用支付期限、各項申請截止日等時間,全部以日本時間(GMT+9:00)為準。

第 19 條(本規約的變更)

甲可不經對乙進行任何通知即變更本規約。變更後的利用規約自刊載於本服務上時起,或甲透過電子郵件向乙發出資訊時起生效,乙預先同意該變更方式。

第 20 條(準據法及專屬協議管轄法院)

本規約應根據日本法律進行解釋。此外,甲及乙預先同意,關於因本服務或本規約產生或相關的甲乙間糾紛解決,以東京地方裁判所為第一審專屬管轄法院。